市大昭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大昭寺管理委员会机关。
市大昭寺管委会根据市委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人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3、组织寺庙僧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理直气壮地揭批十四世祸藏乱教的罪行;
4、组织实施僧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既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8、做好寺庙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大昭寺管委会设有6个副县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治安管理处、宣传教育处、人事社保处、宗教事务处、文物资产处)。配备了23名干部职工,其中有1名副地级干部,9名县级干部,10名科级干部, 2名机关工人,1名事业管理人员。自治区统战部派驻干部3人(其中2人为县级干部)。
市大昭寺管委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45.34万元,较上年增加121.73万元,增加13.18%;总支出1045.34万元,较上年增加121.73万元,增加13.18%。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022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989.8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91.45万元,年底调减资金1.57万元),年终实际拨款收入1045.34万元。2022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73万元,增加13.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今年发放参加疫情防控人员疫情补助项目支出52万元,追加了往年大昭寺配电系统项目工程尾款资金55.46万元而增加项目支出,另外住房公积金和增资补发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2022年度全年总支出104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45.34万元(基本支出816.84万元,项目支出228.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比较上年增加121.73万元,增加13.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西藏特殊津贴补贴的增资、正常晋升增资补发及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为止住房公积金补缴使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二是今年发放参加疫情防控人员疫情补助,追加了往年大昭寺配系统项目工程尾款资金55.46万元而增加项目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84万元,较上年增加15.28万元,增加1.9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28.5万元,较上年增加106.45万元,比较上年增加87.22%,主要是今年发放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另追加了往年大昭寺配系统项目工程尾款资金55.46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0.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52万元,资本支出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事务(项)626.2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6.4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80.0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6.1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本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8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5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3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63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8.63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73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5.78%。具体情况如下: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及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2.01万元,减少15.78%。
(一)2022年度大昭寺管委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802.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含资本性支出0.98万元)。
1、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补贴、住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28.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宗教事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中人员经费11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8万元。项目支出包括机动经费、机关党组党建经费、干部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三大节日”慰问经费、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驻寺津贴、房屋租赁、“六个一”活动经费、法宣经费、宗教人士岗位补贴、大昭寺配电系统改造工程尾款、僧人职位、岗位及学位补贴遵行四条、争做先进僧人教育活动经费、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宗教事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172.07万元,累计折旧149.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11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0万元,银行存款17.07万元,财政应返额度0万元。
2、固定资产原值中:无房屋,车辆编制数为7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副地级领导用车1辆、公务用车4辆,账面价值121.78万元。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我委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公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
2、我委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22年度预算,全面要求我委各处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等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委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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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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