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以维护寺庙和谐稳定为工作中心,以确保“三无”、“三不出”为工作目标;以创建“创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力开展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寺庙僧人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做好寺庙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维护寺庙和僧人合法权益。
目前大昭寺管委会设有6个处室(办公室、治安管理处、宣传教育处、人事社保处、宗教事务处、文物资产处)。配备了23名干部职工,其中有2名副地级干部,8名县级干部,9名科级干部,1名科员,3名工人。自治区统战部派驻干部3人(其中2人为县级干部)。
2017年度总收入24616661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615611元,其他收入1050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元,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461666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7128735元为征地补偿。与上年度相对比,增加18639438元,增长311.84%,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征地补偿17128735元。
2017年度全年总支出23499321.35元,其中: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4196539.44元,与上年度相对比,减少613826.56元,减少12.76%,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2人退休1人调出。
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55790元(由于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不能超出总支出30%,调节29790元至奖励金中),与上年度相对比,增长51576.4元,增长8054%,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支出奖励金44600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7891015元(其中:征地补偿:17128735元、设备购置:102280元、大型修缮660000元)。与上年度相对比,增长17891015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支出征地补偿17128735元,同时更新设备102280元,并修缮值班室660000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1.24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11.62%,增长原因:由于本年度油价上涨。
2017年大昭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226.81元与上年度相对比,增加:709583.41元,增长126.12%,增长原因为:由于上年度无其他资本性支出,而本年度资本性支出为:762280元,其中:值班室维修660000元,设备购置102280元,我单位无单位办公用房,租用寺庙办公室。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2017年,我管委会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部分重要项目以及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中央部门一级项目的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物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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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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